共青团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文件
徐工院团字〔2019〕4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总支)、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建设方案工作部署,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攻坚,强化建设,从严治团,引领广大青年学生传承“五四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2018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1.红旗团委(总支);
2.红旗团支部;
3.青年先锋;
4.优秀共青团干部;
5.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标准
1.“红旗团委(总支)”申报条件:(1)班子建设好;(2)整体建设好;(3)阵地建设好;(4)风气建设好;(5)主题活动好;(6)完成上级任务好;(7)遵规守纪好;(8)经费保障好;(9)指导工作好;(10)团建创新好。
2.“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1)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有一个威信高、能力强、为团员青年所拥护的团支部书记和支部班子;(2)能按照《团章》要求,开展正常的“三会二制一课”组织生活;(3)有一支滚动发展,数量不断增加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4)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和团费收缴工作,有一套健全完整的工作制度,《团支部工作记录簿》记录认真、工整,内容客观、充实;(5)学风、班风良好;(6)支部成员能积极参加校院团学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
3.“青年先锋”在专兼职团干部或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中产生。
4.“优秀共青团干部”根据《共青团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五四表彰实施办法》之“优秀团干部标准”所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5.“优秀共青团员”根据《共青团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五四表彰实施办法》之“优秀团员标准” 所规定的条件,在学生和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团员中进行评选。
6.从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凡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团员不能参与本次评优。
三、评比步骤及时间安排
1.3月29日 校团委印发通知,布置工作。
2.3月30日-4月10日 全体团员民主评议推选。各单位确定本部门各类先进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后于4月10日17:00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一式两份上报校团委,电子档发至团委邮箱:381649165@qq.com,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3.4月11日-4月19日 校团委审查各类先进名单及申报材料,同时面向全校公示。
4.联系人:吴文静,内线电话:6792。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各学院团委(总支)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性和质量。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注重考察评选对象的综合素质。
2.充分酝酿,民主推荐
为保证评选质量,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团支部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3.广泛宣传,促进建设
各团学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团员青年中的先进典型,介绍和推广团的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和组织建设。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各组织查缺补漏,及时整改,努力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共青团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