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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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文件

徐工院团字〔2020〕2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总支)、各级学生组织:

2019年度,学校各级团学组织认真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聚青年、服务大局,紧密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引领广大青年学生继承和弘扬“五四精神”,在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成长成才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突破和进展,涌现出一批典型个人和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评选并表彰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青年先锋、红旗团支部、红旗团委(总支),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1.红旗团委(总支)

2.红旗团支部

3.青年先锋

4.优秀共青团干部

5.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标准

1.“红旗团委(总支)”申报条件:(1)班子建设好;(2)整体建设好;(3)阵地建设好;(4)风气建设好;(5)主题活动好;(6)完成上级任务好;(7)遵规守纪好;(8)经费保障好;(9)指导工作好;(10)团建创新好。

2.“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1)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有一个威信高、能力强、为团员青年所拥护的团支部书记和支部班子;(2)能按照《团章》要求,开展正常的“三会二制一课”组织生活;(3)有一支滚动发展,数量不断增加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4)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和团费收缴工作,有一套健全完整的工作制度,《团支部工作记录簿》记录认真、工整,内容客观、充实;(5)学风、班风良好;(6)支部成员能积极参加校院团学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

3.“青年先锋”在专兼职团干部或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中产生。

4.“优秀共青团干部”根据《共青团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五四表彰实施办法》之“优秀团干部标准”所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5.“优秀共青团员”根据《共青团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五四表彰实施办法》之“优秀团员标准” 所规定的条件,在学生和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团员中进行评选。

6.从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期间,凡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团员不能参与本次评优。

7.为加大对先进典型的表彰力度,尤其是表彰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今年特增加专项申报推荐名额。申报的个人除需满足基本申报条件外,须为在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群防群控等重点任务奋发作为,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志愿服务、宣传引导、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的一线人员。

三、评比步骤及时间安排

1.3月31日 校团委印发通知,布置工作。

2.4月1日-4月10日 全体团员民主评议推选。各单位确定本部门各类先进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后于4月8日17:00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上报校团委,并发至邮箱:381649165@qq.com,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3.4月11日-4月20日 校团委审查各类先进名单及申报材料,同时面向全校公示。

4.联系人:吴文静,电话:15005205599。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各学院团委(总支)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性和质量。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注重考察评选对象的综合素质。

2.充分酝酿,民主推荐

为保证评选质量,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团支部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3.广泛宣传,促进建设

各团学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团员青年中的先进典型,介绍和推广团的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和组织建设。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各组织查缺补漏,及时整改,努力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附件一:红旗团委(总支)申报表

附件二: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三:青年先锋申报表

附件四: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五: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六:表彰名额分配表

     附件七:推荐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一.doc附件二.doc附件三.doc附件四.doc附件五.doc附件六.doc附件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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