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团属新媒体平台管理,有序推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网络舆论环境,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是以各级团学组织名义或实际由团学组织运营(含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的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QQ空间、抖音、B站、移动客户端(APP)等。
第二章 管理机制
第二条 校园团学组织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各学院团委(总支)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第三条 校团委是校园各级团学组织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与考评各学院团委(总支)新媒体运营状况。
第四条 校园团学组织新媒体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校团委官方微信、微博和其他新媒体平台为一级平台,由校团委直接管理。二级学院团委(总支)与校级学生组织官方微信、微博和其他新媒体平台为二级平台,由各学院团委(总支)、校级学生组织指导老师负责管理维护。二级学院团委(总支)下属各团学组织的新媒体平台为三级平台,按照隶属关系,由二级学院团委(总支)归口管理。
第四条 各级团学组织新媒体实行登记备案制。二级新媒体平台创建10日内,需填写《徐州工程学院新媒体备案登记表》。若各新媒体平台有名称、管理员、审核人等运营信息变更情况或停办的,应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备案。三级平台由其所属二级单位负责备案。
第三章 运营机制
第五条 各新媒体平台应有明确建设定位,鼓励原创,注重个性发展,提升文化内涵,服务师生员工。
第六条 完善新媒体联动机制。在涉及学校重大宣传活动时,各级新媒体平台紧密配合校团委,发挥平台特色,形成良好的宣传矩阵效应。在涉及学校突发事件危机应对时,各级新媒体平台须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统一口径发布信息。
第七条 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严禁公号私用。
第四章 内容发布
第八条 各级团学组织新媒体平台应当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发布:
1.围绕宣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传国家方针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
2.围绕学校发展改革,积极宣传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有关动态,宣传学校、学院的发展成就,展示学校良好形象;
3.围绕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发布宣传校园生活的最新动态以及与师生相关的服务信息,服务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和发展;
4.围绕团学组织建设,发布相关工作、活动信息,宣传优秀青年典型,开展在线团务培训等,服务组织建设发展。
第九条各新媒体平台不得发布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违反行政法规等内容。
第五章 信息审核、发布程序
第十条 各级新媒体平台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刊发,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
第十一条 校团委、各学院团委(总支)、校级学生组织新媒体“三审三校”具体流程。
校团委官方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流程:新媒体工作部负责人初审(校),分管团委副书记复审(校),团委书记终审(校);经审核同意后进行发布;
各学院团委(总支)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流程:信息编辑员初审(校),分团委(总支)书记复审(校),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终审(校),经审核同意后进行发布;
校级学生组织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流程:信息编辑员初审(校),指导老师复审(校),分管团委副书记终审(校),经审核同意后进行发布。
第十二条 经审核后的信息在发布前由具体发布者对以下文字内容进行审查:
1.错别字;
2.标点符号;
3.语句是否通顺;
4.图文排版;
5.是否原创;
6.其他应审核的事项。
第六章 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 各级团学组织新媒体平台责任人必须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提升网络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技术能力,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发现网络舆情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备,对出现违规内容的新媒体,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徐州工程学院团学组织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徐工院团字〔2019〕24号》同时废止。
共青团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