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申报成立新学生社团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双发布时间:2025-09-09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团委(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深化学生社团改革成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管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提升社团建设质量,发挥其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新学生社团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社团类别

我校学生社团共分为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五类

二、申报条件

学生社团实行注册登记制度。社团指导中心每学年组织一次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并公示学校所有学生社团注册登记情况。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我校的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成立社团须有规范的学生社团章程。

3.有不少于20名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必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4.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5.1个明确的校内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为学生社团负责人所属的学院

6.有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每个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社团。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其他类别社团指导教师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

1.申请成立时相关材料不真实的;

2.申请人数不足20人;

3.社团负责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或拟任学生社团负责人不满足应具备条件的;

4.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学生社团的;

5.涉及宗教文化的;

6.涉及民族排他性或地区排他性的;

7.跨地跨校联合成立的;

8.代表和表达特定人群利益诉求的;

9.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

10.与盈利性经营活动或其他商业活动有关的;

11.其他不宜批准成立的。

三、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由业务指导单位统一命名提交至邮箱:65495017@qq.com ;

2.所有纸质版材料经业务指导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38室。

3.所有材料请于2025年9月12日17:00前按要求报送,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4.联系人:石方,电话:83689913。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团委高度重视,广泛宣传鼓励推荐符合条件有共同兴趣爱好的同学组建新社团进行申报

2.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拟成立学生社团的审核工作,确保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doc

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章程(模板).doc

附件3.徐州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登记表.docx

附件4.徐州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成员登记表.docx


共青团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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